网络聊天发现“致富”新点子
2011年,方某通过网络认识了张某(化名),张某告诉方某,说自己可以帮人办户口,不过需要收取4万元的好处费。方某觉得这是一个赚钱的好路子,便四处发送广告短信,声称可以办理包括身份证在内的任何证件。
没过多久,看到广告的姚某平通过广告中电话号码联系上了方某,称自己想要办理身份证,经过一番讨价还价,双方以5万元成交。
第一笔生意上门后,方某随即重新找上张某,通过张某联系上时任某派出所户政员的熊某,让熊某帮忙补录了一个名为姚某安的新户口。将一切安排妥当后,熊某带着姚某平在公安局户政大厅成功办理了一张名为姚某安的身份证。同年3月,姚某以姚某安之名在广东河源与人登记结婚,而实际上姚某早在1997年就已与人在广东佛山登记结婚。
多方勾结,组成造假利益链
从2010年起,户政员袁某就利用自己所在辖区内空头户口多的特点,与同为户政员的熊某勾结在一起帮人办理假户口,并从中牟利。
2013年2月,方某找到熊某,以3.5万元的价格要熊某为其办理一个假户口和身份证,熊某便通过袁某找到了一个名为王某友的空头户信息,并成功为方某办理了该身份的户口及身份证。此后一直方某利用王某友这一身份揽客,先后为李某菊等三人分别办理了3次5个假户口。而从此时开始,办理假户口所使用的空头户口均为袁某提供。
2013年5月。方某认识了刘某豪,两人一拍即合决定分工合作扩大办理假身份证的生意。双方商定由方某负责联系办证,刘某豪负责寻找客户,以每个身份4万元的价格替人办理假身份证。自2013年11月起直至案发时止,方、刘两人陆续为郑某等五人办理了5次10个假户口。
“致富”梦碎,十二人全数落入牢笼
经过查实,方某、熊某等四人通过伪造、买卖户口及身份证共获利36.5万元,其中方某获利9.5万元、熊某获利18万元、袁某获利7.7万元、刘某豪获利1.3万元,而姚某平、李某菊、郑某等八人参与了伪造、买卖户口及身份证,十二人行为均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涉嫌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
最终方某、熊某、袁某等十二人被耒阳市检察院以涉嫌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起诉。其中方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九个月,加之方某曾于2012年12月因犯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千元;熊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九个月;袁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七个月;刘某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三个月,姚某平、李某菊、郑某等八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至一年不等。
来源:红网
作者:肖媛元
编辑:曾小颖 实习编辑 周芬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