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至2015年1月26日期间,犯了毒瘾的伍某为筹措毒资选择在中午或晚上作案,先后窜至会同县城的总工会、医院、湘运汽车站等地,将作案目标锁定为电动车、客车、挖掘机等,携带小剪刀、扳手等作案工具,采取剪断、扳开的方式盗取车内的电瓶,然后低价销赃转卖给他人。短短一个多月时间里,罗某先后作案7起,盗窃汽车电瓶18个。
2015年1月27日晚,伺机作案的伍某因形迹可疑被在城区巡逻的民警抓获归案。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来源:红网
作者:张杰峰
编辑:曾小颖 实习编辑 周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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