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文件规定,2015年救助对象为今年考取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含预科)、专科(含高职)的州籍贫困家庭大学新生。申请救助的贫困家庭大学新生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享受农村和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贫困家庭大学新生;二、学生本人,父母双方或一方系残疾人的贫困家庭大学新生;三、父母双亡的孤儿大学新生;四、家庭遭大灾或家庭成员遭大病的贫困家庭大学新生;五、父母一方丧偶的农村单亲贫困家庭大学新生。救助标准为考取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含预科)的每人一次性救助5000元;考取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含高职)的每人一次性救助3000元。
为使救助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在救助工作中,各县市继续实行救助名单归口和不重复救助原则,即各救助单位在县市统一审定的名单内选择救助对象,并按照本人申请、调查摸底、名单会审、张榜公示、上报审批、组织发放等程序进行。8月下旬,各县市和各救助单位开始发放救助金,继续实现救助范围全覆盖。
来源:红网
作者:龙莹 赵小红
编辑:刘飞越 实习生 熊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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