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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宴要怎么办才不违规 去年以来湖南296人被处理

来源:红网 作者:杨杰妮 编辑:王娉娉 2015-05-06 09:3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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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长沙5月6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杨杰妮)5月5日,潇湘晨报记者从湖南省纪委了解到,近日,省纪委办公厅下发《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加强对党和国家工作人员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治理力度。

  2013年9月底,省纪委下发《关于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从2013年11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在规定实施一年后的2014年11月,省纪委就查处利用大办婚丧喜庆敛财的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却发现全省还存在一些党和国家工作人员不认真执行《规定》、隐性变相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问题。

  据统计,2014年以来,全省共查处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233起,处理296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48人。其中岳阳楼区交通建设局副局长许峰违规操办升学宴,安乡县教育局纪委书记、副局长万超华违规操办婚宴等典型问题被通报。为此,省纪委再次下发《通知》,强调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

  《通知》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机构)要加大监督检查和惩处力度,严格审核把关,发现拟办婚丧事宜有违反《规定》的行为要及时制止。适时组织对《规定》知晓情况、婚丧事宜报告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在一些重要时间节点,要切实加强明察暗访和重点抽查。

  要严肃责任追究,对党和国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的行为,不构成违纪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书面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责令检讨、调整职务、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组织处理;构成违纪的,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追究政纪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党和国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的行为不制止、不查处,或者制止、查处不力的,按照《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湖南省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进行责任追究,并取消单位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同时,省纪委和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还畅通举报渠道,对群众举报、媒体曝光的相关线索要及时调查核实,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者,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省纪委举报电话:12388、0731-82688999,举报网址:www.12388.gov.cn。

  关注 礼金礼品未能拒绝应及时上交

  通知强调,各级各部门党和国家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规定》要求,不准变相大操大办婚丧和其他喜庆事宜,不准为同一事项在同城或异地分次或多次操办;不准收受或变相收受任何单位和亲戚以外人员的礼金及贵重礼品,对于未能拒绝或退回的礼金及贵重礼品要及时上交本级或本单位纪检监察机关(机构)或廉政账户。

  各级各部门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事宜要严格落实《规定》,婚丧事宜要严格执行报告制度,其中操办婚礼要执行好事前和事后的“双报告”制度。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主要负责人操办婚丧事宜,应同时向上一级纪委报告;省直机关、省属企事业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操办婚丧事宜须同时向省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报告。记者杨杰妮

  近期案例 冷水滩一官员违规办寿宴被党内警告

  据三湘风纪网通报,2015年3月27日中午,冷水滩区信访局导访办公室主任贾仙云在冷水滩区某酒店预订了八桌酒席,为其父亲操办六十岁寿宴。冷水滩区信访局党组书记、局长尹维军,区信访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屈伸等19名国家公职人员受贾仙云的邀请参加了寿宴,并赠送了100—200元不等的礼金,共计3700元。经冷水滩区委、区纪委研究决定,给予贾仙云党内警告处分,对收受的3700元礼金予以收缴;给予尹维军、屈伸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其余人员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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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杨杰妮

编辑:王娉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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