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成立的道路交通事故调处中心依次设立茶陵县人民法院交通事故巡回法庭、株洲仲裁委员会茶陵县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仲裁调解中心(仲裁庭)、茶陵县道路交通事故民事赔偿人民调解委员会、茶陵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行政调解组等4个部门。
该调处中心成立后,道路交通事故的处理将采取现场受理、立案、就地开庭、当庭调解、即时宣判等方式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实行多位一体、一站服务、集中办公、简化程序、方便群众的工作模式,着力化解因交通事故引发的社会矛盾,维护交通事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发展。
株洲仲裁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夏云华,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友文,副县长、公安局局长张伟文,县人民法院院长黄晓军,以及公安、法院、交警部门的分管领导参加了揭牌仪式。
来源:红网
作者:胡琳
编辑:曾小颖 实习生 谭兴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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