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不是他第一次涉毒,以贩养吸成了他获取毒资的方式。”检察官介绍,2009年4月14日颜某曾因贩卖毒品罪被芦淞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3万元。2014年1月16日刑满释放后,2015年3月24日又因非法持有毒品和吸毒被行政拘留17日,期间警方掌握了他的贩毒证据,直接将其转为刑拘。
来源:红网
作者:朱建波 唐梦菲
编辑:王娉娉 实习生 张桂琪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来源:红网
作者:朱建波 唐梦菲
编辑:王娉娉 实习生 张桂琪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