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22日上午,在永兴一网吧上网的曹甲某在上厕所时,无意发现一串摩托车钥匙。见厕所只有他一人,便起了贪心,壮了壮胆,将车钥匙揣在兜里。曹甲某走到网吧门口确认了该钥匙所在的摩托车,就打电话将“以车换钱”的想法告诉了曹某,曹某欣然答应,用该钥匙将摩托车开走,事后曹某分得赃款400元。经鉴定,该辆摩托车价值3420元。
同案人曹甲某已经因本案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2015年2月4日8时许,永兴县公安局在永兴某网吧内抓获吸毒人员曹某,后经侦查得知曹某系该起摩托车被盗案的犯罪嫌疑人。
来源:红网
作者:雷勇
编辑:王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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