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以建为主、收建并重”,严把人防工程建设许可审查关。严格按照人防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对所有申报项目进行严格把关,凡符合条件修建防空地下室的,要求建设单位按国家规定修建防空地下室,增加人防工程总量,提高战时人员疏散隐蔽防护能力;对于因特殊原因不能修建人防地下室的项目,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标准和程序收缴人防易地建设费,坚决杜绝少缴、免缴、缓缴人防易地建设费的现象。
把握时机,实现人防宣教与执法检查的有机融合。通过每个月的人防执法检查监督之机,采取发放宣传资料、上门服务等形式开展人防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让建设单位提高对人防工作及人防法律法规的认识,提高建设单位落实人防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自觉性。
强化沟通协作,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注重与建设、规划等相关部门之间的沟通联系,逐步形成层层把关、相互协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氛围,防止人防易地建设费“跑冒滴漏”的情况发生。
注重严谨细致,扎实开展“回头看”工作。对各申报项目不放松“回头看”,反复核对开发商提供的图纸、核实应建人防地下室面积、计算应缴纳人防易地建设费数额,现场查看项目建设规模,确保施工图纸数据与实际建设规模相符,对日常执法检查工作不放松,及时排查辖区内在建民用建筑办理人防手续情况,有针对性的提出解决措施,确保人防易地建设费应收尽收。
来源:红网
作者:吴敦佳
编辑:曾小颖 实习生 吴若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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