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现年17岁的李某,系云南省红河蒙自县人。李某自称,一年前听信同乡男子马某介绍找工作,被骗至湖南衡阳,误入传销组织。在所带钱财用尽后,李某向马某谎称已约好朋友于5月11日到火车站见面,并承诺朋友也会加入该“传销组织”。马某信以为真,陪同李某赶到衡阳火车站接“下线”。在发现售票厅门口有民警巡逻时,趁马某不备,李某急忙跑过来报警。
在民警的帮助下,李某拿回了手机和身份证,民警为她购买上返乡的车票,送她坐上返乡的列车。对同是传销受害人的马某,民警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
来源:红网
作者:莫玉鑫 王娟
编辑:曾小颖 实习编辑 周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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