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将设置接待柜台区、等候休息区、公证服务区、法律咨询区、人民调解区、法治宣传教育区以及办公、会议、资料档案区等功能区域。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将提供值班律师现场解答法律咨询,法治宣传教育,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指派法律援助人员,指引司法行政行政许可等相关业务办理,指引寻求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等服务事项,指引人民调解服务,解答相关咨询,组织调解重大的、跨区域的矛盾纠纷,受理司法行政和法律服务工作投诉、意见建议等服务内容。建成后,将实现法律咨询、公证、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等事项一体化服务,当事人可在中心寻求所需法律服务。
来源:红网
作者:彭新平 周丽艳
编辑:曾小颖 实习生 吴若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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