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攸县5月12日讯(通讯员 洪溪 杨俊杰)27岁小伙子,年纪轻轻已经是监狱的常客,出狱后仍不务正业,以偷盗为生,终三进“宫门”。5月11日,犯罪嫌疑人彭某因涉嫌盗窃罪被湖南省攸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彭某,攸县人,曾犯盗窃罪于2006年9月30日被攸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于2007年6月减刑释放;犯盗窃罪于2012年3月5日被攸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于2013年3月刑满释放。
今年1月22日早上9时许,彭某打了一辆黑车到震林中学,沿学校走到河边见一户贴白瓷砖的二楼民房关着门,就转到后面,发现家里没人,一楼装了防盗网,二楼没装,于是从屋后一楼防盗窗爬到二楼,翻窗进入屋内,进入卧室翻床头柜,没发现现金和值钱的东西。到隔壁房间衣柜里翻到一个红色钱包,里面有面值20元、10元的崭新人民币,大约600余元,彭某赶紧把钱拿出来塞进自己裤袋里,这时楼下传来了关门的声音,彭某情急之下,躲进二楼厕所,将门关上,谁知刚巧被回家上厕所的户主碰个正着,男户主大喊“抓贼”,彭某慌忙从楼梯跑到一楼,开门后翻墙逃跑,男户主一直在后面紧追不舍,彭某被四处围追过来的群众合力抓住。
到案后,彭某交待2014年1月,在攸县大同桥镇新塘村一居民家中,同样以翻窗的方式入室窃得现金5200元。
目前,此案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来源:红网
作者:洪溪
编辑:王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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