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派监所民警到社区矫正机构工作,是省司法厅为增强全省社区矫正工作力量、提高社区矫正执法水平、促进监所与社区矫正工作有效对接而采取的一项有力举措,于2014年在长沙等四市试点。一年来,试点地区大胆创新,选派民警认真履职,取得了较好成效,为减少社区服刑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为顺应社区矫正工作在全省全面推进的新形势,今年,省司法厅决定把选派地区从四个市扩大到十个市,选派民警的规模也相应扩大,将主要分配到部分承担“省重点民生实事项目”社区矫正中心建设任务的县市区,负责协助调查评估、落实监管教育、实施收押收监等工作。省社区矫正管理局局长侯迁广表示,社区矫正和监禁矫正的共同目标都是把罪犯改造成对社会有用之人,监所民警有着丰富的监管、教育经验,湖南将充分发挥这支工作力量的优势,管理好、教育好、改造好社区服刑人员,提升社区矫正的严肃性、权威性,共同推动全省社区矫正工作科学、规范发展。
来源:红网
作者:刘怡斌 何鑫
编辑:刘飞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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