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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落实“水十条”一月三亮剑 汛期恶意排污从严惩处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李国平 编辑:刘飞越 2015-05-14 08: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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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5月13日讯 无排污许可证、无任何污水处理设施,擅自撕掉环保部门张贴的封条继续违法生产。这是今天长沙市环保局开展落实“水十条”、加强汛期环境监管执法行动时,在芙蓉区马坡岭街道西龙村五组看到的情况。

  在西龙村五组,执法人员发现有无名洗涤作坊正在清洗大量的医院、酒店用品,没有任何证件及环保设施,甚至用大量废旧木料作为锅炉燃料,生产环境脏乱不堪,洗涤后的污水直排城市管网。

  作坊不远处,一个工厂冒着大量黑烟,正是前不久因涉嫌非法排污,被芙蓉区环保局处罚的湖南富亮洗涤有限公司。厂区内,地上堆满了长邵快捷酒店、新领地大酒店的床单等洗涤物品。这家公司无排污许可证,无环保设施,生产后的乳白色废水直排厂外。正在运转的机器设备上,还有刚撕掉不久的封条。

  “没想到他们没有进行任何整改,竟擅自拆掉封条后又继续生产。”芙蓉区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许杰说,“将根据新环保法将上述两个涉嫌违法企业移送公安机关,当事人可能面临刑事拘留,按日处罚。”

  据悉,4月中旬国务院颁布“水十条”以来,长沙市环保局已连续3次进行水污染执法检查。本次行动共检查企事业单位60家,下达环境监察文书56份,对31家企事业单位外排废水进行现场采样监测。

  长沙市环保局局长王小平称,长沙即将进入主汛期,对利用汛期强降雨恶意超标排污、偷排漏排,甚至造成河流水质或饮用水源地污染事故的,将依据新环保法中关于按日计罚、查封扣押、行政拘留、环境犯罪移送司法等规定从严惩处。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李国平

编辑:刘飞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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