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长沙5月15日讯(时刻新闻记者 刘玉先 见习记者 陈美淇)今天,湖南省政协举行年内第四次双周协商会,部分委员专家学者围绕“湖南省小城镇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这一话题与相关厅局展开交流。
通过对常德市鼎城区、津市市港二口乡、棠华乡和保河堤等小集镇的调研,泰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部门经理、农工党省委参政议政专家委员会委员周定贵发现,小城镇布局普遍存在“以路为街”现象,大部分乡镇以国道、省道和县乡道路为主要街道,基本没有固定的车站和停车场,经常出现道路交通堵塞现象,大小交通事故频发。为了满足小城镇发展的需要,各乡(镇)基本设置了相应的职能管理部门(即相应站或所),但职能定位边界不清晰,相互掣肘。
周定贵举例,按照规划,道路两边应该是基本农田,但现实情况是农民建房都是依路而建,从而自发形成集镇的一部分。很多职能部门有职能无执法权。如乡(镇)公共服务站下属城管中队是乡(镇)负责镇容镇貌管理的专业机构,但与县级城管部门既没有隶属关系,也没有业务联系,更没有执法权,往往在工作中磨破嘴、跑断腿也收效甚微。
同时,乡(镇)政府作为一级基层组织,所承载的任务和责任很大,既要保一方稳定,又要谋一方发展,中小城市需要的各项职能一应俱全。然而在财权上虽然有财政所,但是一级报账单位,一切开支都需要靠上级转移支付,根本无法调动乡(镇)政府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更罔谈谋求小城镇的内生发展问题。
周定贵建议,规范小城镇机构设置,进一步扩大乡镇经济社会管理权限,通过直接放权、委托执法、派驻机构等方式,将城镇管理和环保监察的执法权可以下移到乡镇一级;将国土、规划等方面在总量管控的前提下将管理权限下放到镇级;对于环保、安监、开发建设等方面不能直接下放或委托的事项,通过县(市)职能部门充分授权,实行乡镇级自主审批、县(市)局备案制度。
改革现行的财政管理体制,在乡镇一级建立分税制。浏阳市永安镇和大瑶镇实行的财政收入“双返”制度(即土地出让金和税收80%返还给乡镇)可以在全省适度推广,扩大乡镇一级的自主权,让财权与事权相匹配。
来源:红网
作者:刘玉先 陈美淇
编辑:刘飞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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