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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靖全面推行村干部民事无偿代办

来源:红网 作者:彭书凤 付威 编辑:曾小颖 实习编辑 周洁 2015-05-19 10: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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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保靖站5月19日讯(通讯员 彭书凤 付威)“办好后我会电话通知你来取。”5月15日,保靖县夯沙乡张湾村村民石清相来到村便民服务代办点申请代理补办身份证,代办员热情地服务,让石清相打心里高兴。
  
  保靖县2012年开始选择基础条件较好、村支两委班子优秀的17个村试点村干部民事无偿代办制度,通过两年多的试点,取得成功经验。去年10月,在全县196个行政村7个社区全面铺开,并在乡、村、组三级分别成立代办站、代办点和代办员,代办员由村组干部兼任。
  
  村干部民事无偿代办项目囊括大病救助、低保申请、民政救助、农机补贴、孩子落户、证件办理、代交费用等农村事务的方方面面。村民只需向民事代办站点和代办员提出办理事项的具体要求,把相关手续交给代办员,剩下的事由代办员代办。代办员在接受委托后,将在限定工作日内将事项办理完毕,对涉及多个部门、手续繁琐的代办事项,不能及时办结的,代办员向委托人说明情况,若不能办理的则说明不能办理的原因。代办员在办理委托事项过程中,不收取任何费用和报酬,若办理事项单位收取工本费,首先由代办人员垫付,办成后再由村民给付。服务方式分为两种,一是不需要申办人到场的代办类,由代办员独立办理;二是需要申办人到场的咨询服务类,由代办员帮助联系办理。
  
  为保障民事无偿代办工作规范运作和长期坚持下去,去年11月,保靖县下发了《关于全面建设村级便民代办点的通知》,将“解民需、办实事”作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切实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通知要求,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要加大对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和村(社区)民事无偿代办点建设的指导力度,确保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对保留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和村级涉农服务事项实行规范运作、标准化管理。县政府督查室每季会同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要加强对村级民事无偿代办工作的督查,实现村干部民事无偿代办制度真正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好务。
  
  保靖县村级民事无偿代办点设在村级组织活动中心和社区便民服务站,整合原有村(社区)远程教育站和村(社区)“两委”原有办公设备,有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必要的办公器件。有牌子、办公室、代办制度、代办员、服务台账、便民服务卡和公开栏、宣传栏、档案室等。代办服务由村(社区)干部轮流坐班负责,村(社区)“两委”成员轮流到办公室办公,并列出值班表,规定坐班时间,为群众提供各种服务,并按照“谁受理、谁处置、谁反馈”的原则,实行首问负责制,帮助群众解决办理各种事项,保证受理事项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乡镇党委政府将村(社区)干部坐班办公情况纳入各村目标考核,测评情况和考核结果作为村(社区)干部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同时,设立公开举报电话,随时受理群众投诉。为保障村级民事无偿代办工作经费和村支“两委”服务民生的付出,保靖县从今年1月起将村级公用经费由去年的平均每村2万元提高到3万元,村级五大主干个人待遇在去年基础上提高25%。
  
  据统计,去年10月至今,保靖县196个村7个社区共为群众代办各类民事事项15.63万件,办结率95%,满意率90%,为群众减少车旅等费用387.9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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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彭书凤 付威

编辑:曾小颖 实习编辑 周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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