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类企业可以申报,分别为电子商务应用企业、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企业以及电子商务支撑服务企业。”市商务局商贸服务科科长陈航介绍,申报认定设有一定门槛,电子商务应用企业、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年销售额、年交易额不得低于100万元,电子商务支撑服务企业年收入不低于50万元。
电商企业认定备案工作由商务部门按照职责,对全市进行网上营销、推广及关联业务等网络商务活动的企业进行认定备案,从而更好地实现服务和管理。商务部门将对获得认定备案的企业及时发布政策信息、行业动态,分类指导,跟踪服务,择优予以重点培育和政策扶持。同时,及时掌握全市电子商务发展状况,为开展行业统计分析、加强行业监管、优化市场环境提供有力支撑。
来源:红网
作者:谢凌
编辑:曾小颖 实习生 吴若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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