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永梅家的山林于2012年被靖州纳入国家生态公益林管护范围,并由政府“买单”为其投了森林保险。去年1月,因当地群众炼山造林不慎引发火灾,造成胡永梅家10余亩公益林受灾。灾情发生后,靖州林业局及时安排专业技术人员与保险公司查勘人员一同对受损、受灾山场进行了面积调绘、损失情况勘测及原地类、树种、年龄等10多项因子的调查核实。因受损山林为幼林,经保险公司核算后,确定赔付总金额为1800元。
“森林保险为我们挽回了部分损失,加上去年收到的生态公益林补偿款,足够今年补植补造的成本了。”胡永梅欣慰的说。
森林保险是省政府出台的一项强农惠农政策,靖州县自2011年开始与中华联合财产保险靖州县支公司签订森林保险合同,并与2012年将全县50.4768万亩公益林全部纳入森林保险范围,共投入保险金80.77万元,总保险金额高达20190.72万元。靖州不但积极实施森林保险制度,还免除林农保险费用,不仅减轻了林农负担,还解除了林农造林的后顾之忧。
截至目前,全县共办理生态公益林火灾保险赔付案件13起,共赔付108.4万元,其中54.2万元已经赔付到林农手中,有效提高了广大林区群众的造林积极性。
来源:红网
作者:张克达 邱威鹏 周李辉
编辑:曾小颖 实习生 吴若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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