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银行又降息了,但有家投资公司说,把钱放他们那儿,年利率15%,并且保本保收益,这事能做么?”
“P2P网站打出的高收益理财,月息1.5分,有担保公司兜底,能相信吗?”
“把钱借给房地产公司老板搞开发,按月付息2分,承诺安全可靠。”
“我爸用20万元养老钱买了投资公司的高收益理财产品,说好按月付1%的利息,结果老板跑路了,连本钱都拿不回。”
生活中,面对这类四处可循的“高收益”理财,你动心了吗?跟风了吗?被“黑”了吗?
近年来,非融资性担保公司、投资公司、信息咨询公司等民间投融资机构迅猛发展,由于缺乏相应法律定位、政策标准和行业规则,市场主体鱼龙混杂。据湖南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湖南省处非办”)发布信息显示,2014年,湖南非法集资涉案金额和参与人数较前些年呈现爆发式增长,其中,投资理财包括投资咨询、非融资性担保、第三方理财,P2P网络借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领域正成为风险的“重灾区”。
针对当前非法集资案件高发而市民却难以防范辨别的现状,即日起至8月,红网财富联合湖南省处非办开展“2015年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本期活动将以“理性投资、风险自担”为主题,面向社会公众宣传防范、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相关金融知识,并通过典型案例揭示非法集资的风险性和社会危害性,引导广大群众培养正确的投融资理念,提高识别非法集资的能力,自觉抵制非法集资。
即日起,如果您或者您身边的朋友正陷入投资“黑洞”、或在理财过程中“很受伤”,遭遇非法集资的困扰,可通过两种方式告诉我们。第一,登录“红网消费维权”,实名注册后,发表投诉帖子;第二,关注“红网财富”公众微信(rednet-cf),微信发给我们。活动期间,红网将联合湖南省处非办、知名律师对您举报的案例进行以案说法,揭露犯罪份子的惯用伎俩,陪您一起全程监督、追踪报道,根据举报的信息,予以新闻披露,帮助您维护合法权益。
网友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进行投诉举报:
通道一:登陆“红网消费维权”,实名注册后,发表投诉帖子;
通道二:关注"红网财富"公众微信(rednet-cf),微信发给我们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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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其犯罪要件包括: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警惕非法集资的三个重点领域
投资理财领域——投资理财时要认真查看公司的营业执照和其他许可证明材料,了解公司的合法经营范围,查看其是否具有从事相关业务的资质;要树立风险意识,理性看待过高的收益宣称,认真评估和判断理财产品或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选择与自身投资能力与风险承受水平相适应的投资方式。高收益就意味着高风险,对这一点务必保持清醒。
P2P网络借贷——P2P网络借贷属于信息中介机构,只能进行“点对点”、“个人对个人”的交易撮合,不能充当信用中介,投资者签订借款合同的对象不能是平台本身;P2P本质上是向陌生人出借自己的资金,属于较高风险类的投资,需要投资者具备相应的风险意识、投资管理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要警惕“担保”、“保证收益”类的宣传,警惕一些通过论坛、网帖、甚至街头路边、市场集市等线下渠道以“P2P”名义招揽客户的机构组织和人员。
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是社员制、封闭性的组织,不允许向社会不特定对象进行公开宣传吸收资金,不允许对外吸储放贷、高息揽储,也不允许以吸收资金为目的把与合作社没有业务关系的个人或组织吸收为成员。
提示:参与非法集资的风险及损失承担
有关法律明确规定,因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而所形成的债务和风险,不得转嫁给未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的国有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以及其他任何单位。在取缔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的过程中,地方政府只负责组织协调工作,而不能采取财政拨款的方式弥补非法集资造成的损失。
这意味着一旦社会公众参与非法集资,参与者利益不受法律保护,经人民法院执行,集资者仍不能清退集资款的,应由参与人自行承担损失,而不能要求有关政府部门代偿。
来源:红网
作者:朱湘平
编辑:杨洁 实习编辑 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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