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不少网友在微博微信转发图片文字,称在湘潭县射埠镇东风街,一家砂石厂附近发生“特大交通事故”。发帖人称,伤者20多个,几个重伤,并配发了两台中巴车车头损毁严重的照片。
看到消息后,记者联系县交警大队,他们证实确有事故发生,“网贴内容有夸大之嫌,具体伤员情况还在统计。”据县交警将初步调查情况向媒体通报。11日中午12点25分左右,晏师傅驾驶的湘C09***中型普通客车,沿X018线由花石往湘潭方向行驶,途经射埠镇苍场村箭楼组地段与相对方向行驶由王师傅驾驶的湘C07***客车相撞。
“网上的图片确为事故现场图片,两台客车车头都损毁严重。”参与现场处置的交警介绍,经核查事故共造成20多人受伤,两名客车司机受伤较重,所有伤员中王师傅两根肋骨骨折,是所有伤员中伤势最重的。其余伤者都是车上乘客,大多是软组织挫伤和擦痕伤,均没有生命危险。
事发后,伤者均被送医,部分伤者经医院处理伤口后已自行回家,目前只有1人在射埠镇医院治疗,13人在县中医院治疗。
目前,事故原因还在调查中。交警希望事故能引以为戒,行车路上安全第一,但同时希望网友发布或转发相关信息时,尽量选取权威信息来源,以免在“网络扩散”效应下造成不必要的恐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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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道路交通事故分为以下四类: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
来源:红网
作者:杨建
编辑:曾小颖 实习编辑 周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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