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8月,原告颜某(男)与被告曾某(女)经人介绍并确定恋爱关系,不久便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因两人均是二婚,本以为女儿颜某某的出生会更有利于这个组合家庭关系的稳固,岂料夫妻二人却因平日里家庭琐事的争执,关系变得愈发紧张。2012年6月,夫妻二人再次因为琐事争吵,曾某一气之下收拾行李离开了家,从此与丈夫颜某断了联系。为了给女儿一个完整的家,颜某曾多次到广州、江苏、福建等地找寻曾某,但每次都是无功而返。苦寻无果之下,颜某一纸诉状将“失踪”的曾某告上了法庭。
法院立案受理后,承办法官驱车数十公里找到曾某远在乡下的娘家,并通过做通其父母的思想工作与曾某取得了联系。在与承办法官的沟通交流中,曾某表示自己离家也是迫于无奈,一方面是与颜某性格不和、感情难以为继,另一方面则是颜某曾有家暴行为,令其有所顾虑。在仔细了解曾某诉求的基础上,承办法官采用“背靠背”的方式针对双方的婚姻关系、子女抚养等问题展开了耐心细致地调解工作。在法官的努力斡旋下,“失踪”三年的曾某最终现身法庭,颜某亦表示愿意放下过往的恩怨,尊重妻子的决定。最终,夫妻双方顺利达成调解协议,和平分手。
来源:红网
作者:王蓓
编辑:王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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