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在逃人员,民警随即将其单独带至警车内看守。另一边,则把情况通知给了石峰公安分局。不久后,禁毒民警赶到现场。据石峰公安分局禁毒大队负责人介绍,周某在2014年因容留他人吸毒被抓获,当时是采取了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需要定期报告。
然而,周某不仅没有定期报告,还更换了所有的联系方式,换了住处。“后来周某被起诉,但案件开庭时却始终联系不上,按照相关法规,对他的处罚也变成了刑事拘留,列为追逃犯。”禁毒民警介绍。
当日,芦淞交警现场将周某移交给石峰公安,目前周某已被拘留。
来源:红网
作者:黄欣 何丽
编辑:王娉娉 实习生 张桂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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