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6岁的陈卫是湘乡市山枣镇人。2013年4月初,陈卫在深圳市购得甲基苯丙胺(冰毒)后,自己开车把毒品运到湘乡市白田镇芋子村,藏在同居女友刘某父亲家准备贩卖,并告诉湘乡市贩毒人员贺某,自己手里“有货”。
没过多久,贺某果然找到陈卫,要求购买100克冰毒,陈卫即安排女友刘某从家里取出98克冰毒卖给对方。几天后,贺某再次联系陈卫“要货”。这次,陈卫又安排刘某将98克冰毒卖给贺某。
然而纸终究包不住火。同年5月,警方根据举报,在刘父家中查获冰毒1255.76克、用来称重的电子秤一台,以及毒资10万元。一个月后,陈卫与刘某在深圳市福田区租住房内被警方抓获归案,警方还当场缴获冰毒282克,以及电子秤、现金若干。
2014年7月,陈卫被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一审宣判后,陈卫不服提出上诉。同年11月,省高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今年3月,最高法院核准对陈卫的死刑裁定。此前,刘某父女俩及贺某均已获刑。
来源:红网
作者:李涛
编辑:刘飞越 实习生 熊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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