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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陵启动新农合大病保险工作  

来源:红网 作者:李青松 舒相号 编辑:曾小颖 实习编辑 周洁 2015-05-26 16:1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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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沅陵站5月26日讯(分站记者 李青松 通讯员 舒相号)5月25日,沅陵县召开新农合大病保险工作会议。从2015年起,沅陵县将首次开展新农合大病保险工作。新农合参合农民因为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时,不需额外付费,在享受新农合报销之后,还可进行新农合大病保险报销,即一次治病,两次报销。
  
  据沅陵县农合办工作人员介绍,新农合大病保险具体实施办法为:从2015年1月1日起,新农合参合居民因为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经过我县新农合报销后,新农合大病保险对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出8000元的部分给予补偿,补偿比例不低于个人实际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的50%。其中,8000元至2万元(含)支付50%;2万元以上至5万元(含)支付55%;5万元以上至10万元(含)支付60%;10万元以上至15万元(含)支付65%;15万元以上至20万元支付70%;20万元以上支付80%,封顶线为30万元。
  
  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新农合大病保险的组织领导,确保6月10日全县正式开展新农合大病保险报销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因病致贫、返贫现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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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青松 舒相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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