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改委要求在项目实施中,要按照以工代赈管理办法规定,会同有关行业部门,认真做好项目各项前期工作并落实好配套资金。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要严格按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竣工验收制等进行管理。要采取有力措施积极组织引导当地贫困群众参加工程建设,并严格按照计划所列额度,及时足额向务工群众发放劳务报酬,带动当地群众直接增收。要切实加强对资金使用和工程建设的监督检查,严防挤占、挪用、截留建设资金,规范项目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和工程进度。
来源:红网
作者:朱忠达
编辑:王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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