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要求,设立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的技能大师应当是某一行业(领域)技能拨尖、技艺精湛并具有较强创新创造能力和社会影响力的高技能人才,实践经验丰富,身体健康,能够承担工作室日常工作。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获得过高技能人才楷模、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湖南省技能大师、省技术能手之一或“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高技能人才;具有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能积极开展技术技能革新,取得有一定影响的创新成果;具有绝技绝活,在积极挖掘和传承传统工艺上做出了较大贡献。
省财政对每个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给予一次性补助资金10万元,对国家技能大师工作室一次性安排配套资金6万元,主要用于培训设施设备购置及技能交流推广等费用。项目单位所在市州,要安排相应资金支持项目实施工作。技能大师工作室所依托单位也要对项目给予相应的经费支持,主要用于带徒津贴、培训场地、实训设备等补助。经评审,对在技术攻关和技能人才培养方面卓有成效的,追加扶持资金10万元。
来源:红网
作者:刘容
编辑:何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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