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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许可网上卖进口烟 女子被判缓刑并处罚金1万元

来源:红网 作者:肖蓉 周济 编辑:杨洁 实习编辑 陶园 2015-05-27 10: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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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株洲站5月27日讯(株洲晚报记者 肖蓉 通讯员 周济)在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她在淘宝店里卖起了进口烟。昨天,记者从芦淞区人民法院了解到,因犯非法经营罪,株洲人章筱及国内多名烟草批发商受到了法律的惩罚。
  
  今年36岁的章筱是株洲人,她在淘宝上开了一家店,在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销售茶叶和烟草、烟具。
  
  为了解行情,章筱加入“中国烟斗协会”QQ群。群友都是烟草爱好者,经常分享玩烟品烟的心得,其中,一个名为“thatsmoking”的群友晒的大都是进口烟丝。2012年1月至2013年10月间,章筱先后10次向“thatsmoking”进购“马坝”“大卫杜夫”等进口烟,价值74445元。
  
  2013年10月18日,章筱被公安机关抓获。警方顺藤摸瓜,随后在天津将章筱的上级经销商“thatsmoking”张科抓获。后根据张科交代,2014年12月4日,警方在广州将柯亮抓获。张科和柯亮两人同样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却进行烟草批发和零售。
  
  2015年2月11日,芦淞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认为被告人柯亮、张科、章筱均已构成非法经营罪。但三被告人均能积极退赃,且当庭认罪态度较好。最终,柯亮被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张科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并处罚金两万元;章筱被判有期徒刑十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对三被告人退缴的赃款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办案法官介绍,我国《烟草专卖法》规定,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进出口依法实行专卖管理,并实行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三被告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非法经营进口品牌的烟草,属于非法经营行为。”法官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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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肖蓉 周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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