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长沙5月27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王诗颖 实习生 李锐敏 谭皓洁)“小腿多处受伤,淤青,现在都没有恢复。”说起4天前发生的事情,李霜(化名)很气愤。她腿上的伤,是4天前被同班男同学郑青(化名)踢伤的。
李霜是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涉外学院英语专业的大三学生,大二上学期,转来一名男同学郑青。“郑青非常内向,做什么事情都是一个人,基本不和同学们接触。”李霜说,大二上学期时,她与郑青在外教课上做过一个学期的同桌。然而,从去年11月24日开始,李霜的室友开始陆续收到郑青的短信,“虽然是发给我室友的,但短信内容都是针对我进行辱骂,发了好几次。”
5月22日下午,李霜在课间找到郑青,希望能聊聊,是否存在什么误会,不过郑青语气不好,李霜也比较激动,在争吵中,郑青向李霜的小腿连踢了几下。
对于郑青的行为,学校心理辅导老师王莉在与其交流后分析,这件事情可能是郑青的自卑感导致的,并不是因为李霜得罪了他。王老师介绍,郑青家里条件不太好,而且性格内向,防备心很重,因为自卑,发生一点事情都会让他变得非常激动。
“学校与郑青进行了多次的沟通,希望能够开导他。”因为这件事情对李霜造成了影响,学校首先会让李霜分到别的班级去,两人不要再有过多接触,而李霜的医药费,学校将联系到郑青的家长进行赔偿,如果郑青之后做出更极端的事情,学校会强制性要求其进行心理检查并治疗。
来源:红网
作者:王诗颖
编辑:王娉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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