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拒付3万元旅游费尾款,旅行社已通过司法程序处理该纠纷
红网湘潭站5月28日讯(湘潭晚报记者 唐岱)今年2月初,37岁的陈锦上邀请几位同事报团到海南三亚旅游度假,然而,旅途中陈锦上等人就餐后身体出现严重不适,他坚信这是“食物中毒”。直到目前,他一直在等待旅行社的一个说法,不料等来的却是雨湖区人民法院的传票。
5月26日,陈锦上向湘潭晚报记者诉说了他的遭遇。
旅游度假生变故
陈锦上是雨湖区某机械制造公司销售部负责人,2014年12月末,公司销售任务达成,他邀请部门同事报团到海南三亚去度假。
“我们一共有9个大人和两个孩子,所以事前我对安全特别重视!”陈锦上说,他选择了知名度较大的湘潭亲和力国际旅行社。
2015年1月30日,他以33760元的总价与旅行社销售员王江虹签订了报团旅游合同。2月3日晚,他们一行11人的旅行团飞抵海南三亚。
陈锦上回忆,2月6日中午,导游临时安排他们在兴隆奥特莱斯的一家自助餐厅午餐后,众人陆续出现浑身乏力、胸闷、恶心的症状,下午原定的行程也取消了。
两个小时车程后,大家终于熬到酒店,一下车就有六七人吐了。
确诊为“食物中毒”
回酒店后,有4人依旧上吐下泻连晚餐都没吃,一位同事甚至出现脸部浮肿、呼吸困难的症状。
“一问才知道,中午他们都吃了一种米线!”一行人中症状最重的4人,中午食用米线也最多。
陈锦上说,当晚11点,众人被送入附近的解放军四二五医院救治,医生确诊为食物中毒。
2月7日凌晨,该旅行社海口负责人抵达医院探望并缴清了医疗费用。清晨,众人逐渐好转,于是决定按原定计划回程,“那时旅行社承诺,回湘潭后医疗费他们负责,并将赔偿!”
陈锦上说,2月7日回到湘潭后,同事刘铁球、陈永坚、王坚石3人因病情较重在湘潭市二医院继续治疗,直到2月11日才出院,一共花费医疗费4000余元。
按旅行社销售王江虹的要求,他将众人住院的发票等凭证也都交给了旅行社“办理报销”。
游客因拒付旅游费成被告
3月初,旅行社忽然表示此事并非“食物中毒”而是“病毒感染”,由于感染渠道不明旅行社不予赔偿,同时让陈锦上支付3万元的旅游费尾款。
此后,陈锦上想拿回同事3人在湘潭住院的凭证,但旅行社却表示王江虹已离职。
“他们收走票据还赖账,我当然不肯付钱!”双方多次沟通无果后,5月初,陈锦上被旅行社以拒付旅游费违约告上法庭。
5月27日,我们来到位于雨湖区金湘潭7楼的该旅行社了解情况。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旅行社以走司法程序处理该纠纷。
我们咨询律师得知,本案中,若游客确实是在导游安排的餐馆就餐发生“食物中毒”,旅行社难辞其咎。游客应及时取证并向消费者协会或旅游局进行投诉。但游客若以此完全拒付旅游费,确实存在违约行为。
来源:红网
作者:唐岱
编辑:刘飞越 实习编辑 熊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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