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整治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督查中部分基层公安暴露问题
2013年,岳阳县公安局发生多起涉案暂扣款在法院判决前被追缴没收的情况;2014年,该局在办理费某等案件中,存在2.1万元保证金到期未退还的情况……
记者获悉,此次督查,发现的问题多集中于违反刑事诉讼程序规定追缴没收暂扣款、违规收费保证金、取保候审保证金逾期不退或超期退还等问题。
据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民警介绍,此次督查中,尤以岳阳县、平江县等问题最为突出。未来,各基层公安分局将成立专项督导组,深入基层公安机关,采取听取汇报、查阅台帐、现场抽查等多种方式,督导检查专项整改工作开展情况。对专项整改工作推动不力、流于形式的单位,将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挂牌重点督办。
据悉,凡线索具体、可查性强的,将迅速启动核查机制,必要时,上级公安机关可直接核查或组织异地核查;符合违纪立案条件的,一律及时立案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一律按程序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违法违纪问题有案不查甚至包庇袒护的,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制度,既追究当事民警的责任,又严肃追究所在单位直接领导、分管领导乃至主要领导的责任。
本月起,“纠正涉法涉诉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行动启动,岳阳市公安机关开展了坚决纠正涉法涉诉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改督查行动,督察重点为检查涉案财物收缴、查封、扣押、冻结、保管、移交、返还情况,以及是否存在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问题。
重查“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对有案不立实行专项整治
据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坚决纠正涉法涉诉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目的在于重点查摆整改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办案中乱收费、乱罚款、不依法依规处置涉案财物,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突出问题。
接下来,公安部门将重点规范收费处罚行为,严格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行政许可前置收费、涉企服务收费三个目录清单,对所有收费项目进行全面深入清理排查,坚决取消未列入三个收费清单的收费项目,坚决杜绝违反法律法规设立收费项目,坚决杜绝利用行政服务事项违规设置收费条件。
“严禁向基层执法单位下达罚没指标,严禁按比例提成罚没收入。”据这名相关负责人介绍,公安部门还将大力推进阳光警务,在互联网门户网站和收费窗口公开收费清单及标准、行政处罚项目及基准、法定依据、办事流程、规范权力运行制度体系和工作情况,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监督权,及时把案件办理情况推送到互联网,方便人民群众查询和监督。
与此同时,公安部门还将深入开展立案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坚决整治推诿塞责、有警不接、有案不受、有案不立、立案不侦、违规乱立、隐案瞒案、统计不实等突出问题,坚决杜绝办人情案、金钱案、关系案,不断提高公安执法公信力和队伍战斗力。
来源:红网
作者:侯勇
编辑:曾小颖 实习编辑 周洁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