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现年49岁的湖南洞口县男子梁某来到广西省兴业县开设经营某鞋厂。本以为可以很快赚到大钱,哪知半年不到,鞋厂就遇到经营困难。2014年11月,梁某为缓和鞋厂资金压力,开始拖欠员工工资。截至2015年2月,梁某共拖欠鞋厂70余名员工工资14万余元。2015年3月18日,当地政府部门依法责令该鞋厂支付徐某等70余名员工劳动报酬,并依法向该鞋厂发出《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随后鞋厂经营者梁某选择了潜逃,被当地公安机关以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网上通缉。
今年6月1日上午9时许,在外潜逃太多的梁某,为赶在儿童节回来给孙子一个惊喜,在永州火车站被广州铁路公安局衡阳公安处永州站派出所民警当场查获。
来源:红网
作者:莫玉鑫 申勇 陈志斌
编辑:王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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