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伍家岭派出所民警周楠被打伤。图/潇湘晨报 摄影记者张迪
红网长沙6月2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李柔 实习生 施莲)“那天我休息。看到了当然要制止。”5月31日上午10时许,长沙市开福区伍家岭派出所民警周楠路过一小区门口时,见到一名面包车司机打算强行冲关。周楠上前制止后,被对方打伤。
6月1日,记者从伍家岭派出所了解到,目前,两名涉事男子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周楠回忆,5月31日上午10点左右,自己正好从第一湾小区门口路过,在附近的小店买东西。“突然听到外面传来一阵喧闹”。周楠说,他听到了一阵汽车的轰鸣声和一阵喧哗,有人大喊“要撞死人了”。
当周楠赶到小区门口时,发现一辆蓝色的面包车正准备冲关,打算冲撞小区门口的停车升降杆。据周边的市民介绍,该面包车需缴纳50元的停车费,司机不愿意,还与保安发生了冲突。随后情绪激动的司机打算强行冲关。
“当时我看到小区门口的升降杆都撞变形了,保安就站在栏杆后”。因为怕司机的过激行为发生危险,周楠立马上前制止。
考虑到自己正在休息,没有穿警服,周楠首先向司机出示了警官证,表明自己的警察身份。但司机未停止,反而继续冲关。随后周楠将司机从车上强行扯下。
随后,司机的朋友下车一把掐住周楠的脖子,并用手推他,还朝周楠头上打了一拳。目击者称,司机随后和其朋友一起上来殴打周楠。
“我当时没法还手,对方有两个人”。随后,周边市民拦下了两名男子,制止了两人的过激行为。
目前,两名涉事男子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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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是妨害公务?
警察在休息期间,遇到突发事件应该如何处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人民警察遇到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应当立即救助;对公民提出解决纠纷的要求,应当给予帮助;对公民的报警案件,应当及时查处。
伍家岭派出所一名负责人表示,周楠虽然是在休息期间,但依照《警察法》的规定,遇到司机想强行冲关的情况,他应当也必须处置,否则就属于失职。
因此周楠制止闯关的司机,属于执行公务。“周楠出示了警官证,表明了身份。”该负责人说,所以以涉嫌妨害公务罪对那两名男子(面包车司机和其朋友)实施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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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劝阻闹事醉汉
5月31日,永州双牌县两男子发生争执,其中一人醉酒后,用剪刀戳伤对方,民警赶到后,男子还想喝药自尽。
夏某与段某同为双牌县泷泊镇人,在收工后买了酒菜与工友们聊天。段某借着酒劲大声数落夏某的不是,夏某听闻后非常生气便与段某进行争吵,双方继而发生打斗。段某操起一旁的剪刀对着夏某脖子处猛戳一下,在旁劝架的工友们立即将夏某送往医院并报警求助。
接警的民警迅速抵达事发现场,段某见民警到来逃进工地一杂物间内,翻出一瓶农药拧开瓶盖拿在手中,大声喊叫要民警退后,否则喝农药自尽。经半小时的劝导,段某放下农药跟随民警到派出所接受调查。
夏某在医院进行检查后,发现被戳伤的地方仅仅只是皮外伤,并无大碍,进行简单包扎后便出院。目前,段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通讯员桑志斌
来源:红网
作者:桑志斌
编辑:王娉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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