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6月1日讯 省纪委今天通过官方网站发布消息,对全省近期查处的5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典型案例发出通报:
双峰县蛇形山镇鞍山村党支部原书记刘永春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期5年。时任蛇形山镇党委书记,现任娄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王良志、双峰县政协副主席朱新桥受党内警告处分。
隆回县畜牧水产局党组书记、局长肖时健,副局长陈叔钧,纪检组长向旭芳受党内警告处分。
张家界旅游学校原校长彭阶贞、原副校长龚文彪、总务主任李家杨被纪委查处。永定区教育局党组成员、规划财务股股长张恭,区教育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黄先庚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湘潭县林业局党委委员、森林公安分局局长郭宗金受党内警告处分。
沅陵县凉水井镇干部职工全修海、刘道锋、汪利民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凉水井镇党委委员邓飞波受党内警告处分。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乔伊蕾
编辑:刘飞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