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为300元债务与债主发生口角 持刀将劝架者捅成重伤

来源:红网 作者:郭秀峰 胡丽 编辑:王津 2015-06-03 15:23:18
时刻新闻
—分享—

  红网醴陵6月3日讯(通讯员 郭秀峰 胡丽)俗话说,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欧阳某对此算是深有体会,正是其一时不能忍,为了300元债务不仅与债主发生口角还持刀将劝架者捅成重伤,结果除了赔偿4万元经济损失外,还于2015年6月2日被湖南醴陵市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现年45岁的欧阳某,醴陵市人。2015年1月10日22时许,欧阳某在醴陵市孙家湾某KTV门口碰到曹某,因欠曹某300元钱一事与曹某发生口角并将其摔倒在地。被害人曹某平与叶某见状遂上前阻止,欧阳某以为曹、叶二人是上前帮忙,便掏出随身携带的一把电工刀,朝曹某平、叶某等人一阵乱捅乱划,二人躲避不及,曹某平右侧颜面部、左侧腹部被捅伤,叶某左侧胸口下部被捅成一条小伤口。经鉴定,曹某平所受伤系重伤。欧阳某见捅伤人后,立即逃离现场。

  案发当天,接被害人报案后,醴陵市公安局经立案侦查于2月5日将欧阳某抓获归案。案发后,欧阳某通过其亲属赔偿曹某平各项经济损失4万元,得到被害人谅解并向法院请求对其予以从轻处罚。

来源:红网

作者:郭秀峰 胡丽

编辑:王津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hn.rednet.cn/c/2015/06/03/1131163.htm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湖南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