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株洲市检察院宣传部门负责人介绍,司法改革背景下,青年干警的思维非常活跃,对司法改革的企盼比较大,但在如何规划自己的职业前景和实现自己职业梦想的途径方面,存在认识不清、把握不准的情况,株洲出台的《意见》,正是适应这一形势需要,针对青年干警队伍建设的现状,引导他们做好自己的检察职业规划,加强对青年干警的培养、管理、评价和任用,帮助他们尽快成长成才。
根据株洲市检察院出台的《意见》,在青年干警队伍建设上成立“全市检察机关青年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全市两级院青年干警动态信息库和以工作业绩为导向的评价、任用机制;指导青年干警制定职业规划、学习成长计划;推行“导师制”、“师徒制”,由院领导或部门负责人与年轻干警结对进行“传、帮、带”;实行同院定期业务轮岗、上下级院挂职交流培养;新进人员岗前业务培训、青年干警列席检察委会等。同时在从优待警上,建立各种形式的文化、体育、艺术沙龙,丰富干警业余生活;进一步改善单身干警的生活条件,协调建立青年干警的住房保障制度;建立干警健康档案,加强负面心理干预和亚健康状态的修复等。
该《意见》的出台和实施,不仅使青年干警的成长成才得到了广泛重视、有了组织保障和制度支持,也让青年干警对检察工作提高了职业自信、职业自豪和职业尊荣感,受到了两级院青年检察干警的热烈欢迎。
来源:红网
作者:刘亮 李菊生
编辑:王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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