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指出,到2030年,长江、黄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辽河等全国7大重点流域水质优良比例总体将达到75%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总体得到消除,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为95%左右。
记者了解到,2014年,湖南已将11个行业94家企业(96个项目)列入全省工业行业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计划上报国家,并进入国家淘汰公告。
湖南将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发展,着力节约保护水资源,严格环境执法监管。
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印发了《湘江污染防治2015年目标任务》及《考核计分办法》,今年计划实施治理项目693个,将继续抓好湘江污染防治第一个“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在重金属污染防治方面,湖南位列国家财政部、环保部组织的重点区域污染整治竞争立项第11名;在农村环境整治方面,湖南被确定为2015年全国唯一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全省域覆盖试点省。
今后,在加强行政管理的同时,湖南将更加突出应用市场、经济和法律的手段,继续推进企业环境行为信用评价、排污权交易等工作,通过发行治理债券,推行合同环境服务和PPP模式等方式拓展融资渠道,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推进第三方污染治理。其中,企业环境行为信用评价已经成了企业生命线之一,环境风险、不良企业在污染治理资金、银行贷款等方面均受到限制。
来源:红网
作者:潘锦
编辑:何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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