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环保法》实施的第一年,湘潭各级环保部门开展了污染隐患大排查行动,加大环境违法行为打击力度。1-5月,全市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41起,其中移送公安机关10起,查封扣押10起,按日计罚1起。
“按照以往职责分工,环保部门发现相关环境违法现象后,还必须经过报案、报送材料、移交信息等众多程序,影响了办事效率。”市环保局分管市环境监察支队的副局长廖勇说,两部门成立联动执法联络室后,一旦发现环境问题,他们可直接与公安部门固定联络员联系,让公安部门提前介入,大大提高办案效率。
廖勇介绍,环保和公安部门还共同建立了联动执法联席会议制度、联络员制度以及联动执法协作联络制度,两部门将互通线索,共同探讨执法过程中的难点,协商解决环境保护执法中的问题,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
根据要求,年前,湘潭市各县市区环保部门都将与同级公安部门成立联动执法室,对环境污染违法行为坚决“零容忍”。
来源:红网
作者:廖艳霞 谭文强
编辑:刘飞越 实习编辑 熊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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