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某是湘乡农民。2006年7月的一天晚上,当时22岁的他与杨某某、沈某、刘某、谭某(均已判刑)在韶山市竹鸡塅某货运部内观看黄色录像后,几个人商议将此前来该货运部玩耍的女青年肖某强奸。
随后,杨某某等人将肖某从屋外的坪里拖到货运部内,杨某与杨某某、刘某、谭某等人强行将肖某的衣服脱光,并以语言威胁、打耳光等暴力手段,先后强奸了肖某。
2015年3月6日,杨某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来源:红网
作者:李涛 陆义
编辑:刘飞越 实习编辑 熊璨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