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炎陵县村级组织建设得到全面加强。2012年,县委出台“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十条意见”,每年评选“十佳村党支部”、“十佳村干部”,从村干部中招录公务员,村干部经济待遇也大幅提高,农村基层干部在小康建设、环境整治、征地拆迁、处理矛盾纠纷中的责任和作用日益显现。他们普遍反映,作为基层干部的他们,现在更加“说得起话、挺得直腰,做得成事”。
炎陵是个典型的山区县,基层干部工作和生活中面临的各种意外伤害风险也较高。为降低村干部意外伤害风险,激发基层干部的工作热情,从今年5月开始,炎陵县推出了为现任村主干购置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制度。
据悉,此次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对象为现任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秘书、村妇女主任兼计生专干,保险费为每人每年240元,经费由县级财政负担。保障内容为疾病身故、意外身故或高残、意外费用补偿医疗、特定疾病保险等,每人每年最高保障额度为8万元。
来源:红网
作者:黄春平 谭立军
编辑:刘飞越 实习编辑 熊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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