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省直管县体制改革,是省委确定的15项先行先试的改革试点之一。我省将按照“简政放权、高效发展,事财匹配、权责一致,依法探索、分类指导,注重基层、城乡统筹”的原则,有力有序有效推进改革,以探索建立事权、财权、行政权三统一的省直管县管理体制,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县域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根据改革试点工作“时间表”,今年8月底前,省直各相关部门要完成配套政策措施的制定工作,各市州完成相关职责权限的委托授权等划转交接工作,各试点县(市)完成职权承接、制度完善等工作,按照新管理体制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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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试点县,县级政府扩了哪些权?
1、行政管理方式调整
在维持试点县(市)干部管理体制不变的情况下,试点县(市)政府工作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接受省政府部门的业务指导。省政府及部门部署到市州的相关工作,同时直接部署到试点县(市)。
进一步完善省以下垂直管理部门的省直管体制。适应省直管县体制需要,
调整和完善金融、通信、供电等行业管理体制。
开展改革试点的县(市),将配套推动政府机构改革、乡镇区划调整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并依法依规在试点县(市)适时探索开展经济强镇设市和行政区划、行政建制等方面改革。
2、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扩大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由市州政府及所属部门审批或管理的事项(法律、法规和规章明确只能由地市级行使的除外),采取依法授权或委托等方式予以下放,由试点县(市)审批或管理;须由市州审核、报省审批的,由试点县(市)报省审批。
财政直接管理,扩大试点县(市)财政自主权。项目直接申报和下达。规划直接管理。
另外,国家和省里支持的资金、土地等指标均直接下达到试点县(市)等。
3、政府职能转变加快
《意见》要求,试点县(市)要及时做好下放职责权限的承接对接工作,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积极推进大部门体制改革和扩权强镇改革。
来源:红网
作者:钟联明
编辑:刘飞越 实习编辑 熊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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