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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首:摩托车放火案嫌疑人投案自首 称后悔冲动

来源:红网 作者:于茁 彭艳君 编辑:李艳华 2015-06-07 00:2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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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田某某指认现场

(犯罪嫌疑人田某某指认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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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吉首站6月6日讯(分站记者 于茁 通讯员 彭艳君)6月6日下午5时12分,湖南省吉首市烧毁5辆摩托犯罪嫌疑人田某某(29岁,吉首市乾州街道兔岩社区人)独自来到吉首市公安局乾州派出所投案自首,当时距离案发仅6小时。
  
  当晚7点,记者赶到红旗门派出所执法办案区,见到了放火案的犯罪嫌疑人田某某。田某某给人的第一映像是一张国字脸、稍胖的体型。当记者问及为什么要放火点燃摩托车时,他的脸上写满了愧疚与懊悔。
  
  “当时我也是一下脑子没想那么多,就觉得好怄气,我就一下把自己的摩托车点燃了,没想到事情会变成这样。”田某某说。
  
  根据扣押田某某驾驶证的吉首交管大队民警说,当时田某某因驾驶摩托车在团结东路(红旗门派出所辖区内)逆行,被他们拦下进行查问,因无法出示摩托车驾驶证、行驶证、交强险手续,其驾驶的摩托车被当场查扣。
  
  “他一直在说情,甚至最后还说要给我200块钱让我把驾驶证还给他,”民警在接受采访时说。
  
  田某某平日是靠开货车拉货为生,他只有B1、B2驾照。田某某认为民警扣了他的驾照就是让他跑不了车,拉不了货,无疑是要断了他的生活,既然不让他生活,摩托车也被扣了,还不如一把火烧了,一了百了。
  
  “我穿着这一身警服,我做的事就要对得起它,我绝不会做出故意刁难的事。”民警无奈的说。
  
  根据《交通法》规定,驾驶员出现违反交通法律法规的行为,交警会根据实际情况开具出强制措施凭证,然后将扣留的车辆放在暂扣违章车辆停车场内,只要驾驶员拿着强制措施凭证去处罚中心进行处罚,然后补齐手续就可以将车辆提走。
  
  “当时你点燃摩托车就跑了,现在怎么想着来自首了呢?”记者问道。
  
  “我把事情给家里人说了,他们都在劝我,自己也觉得很后悔。国家不是说‘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嘛,既然我做错了事,就应该去面对,而不是去躲避。”田某某表示,等到损失报告出来后,将进行赔偿,并接受法律制裁。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讯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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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于茁 彭艳君

编辑:李艳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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