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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高校毕业生 档案保管不再收费

来源:红网 作者:唐岱 编辑:刘飞越 实习编辑 熊璨 2015-06-09 09:4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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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湘潭站6月9日讯(湘潭晚报记者 唐岱)2015年毕业季即将来临,高校毕业生档案如何存档、如何收费也成为毕业生们关心的问题。6月8日,我们从湘潭市人才市场得知,从2015年1月1日起,湘潭人才市场接收高校毕业生的档案时对公共基本服务项目已不再收取费用。
  
  湘潭市人才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2014年12月10日,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共同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其中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起取消收取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查阅费、证明费、档案转递费等名目的费用,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要提供免费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因此,从2015年1月1日起,湘潭市人才市场的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查阅费、证明费、档案转递费等收费项目已取消,湘潭户籍或在湘潭工作的毕业生,均可享受免费档案托管服务,且没有托管时间限制。
  
  这名负责人表示,户籍在湘潭的应届毕业生委托存档,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非湘潭户籍在湘潭工作的应届毕业生,需要提供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原件,并在就业单位《社保登记证》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
  
  高校毕业生离校未就业的,可将档案存放到学校,自毕业后两年期限内若还未将档案转走,学校将把毕业生档案打回学生原籍,或存放至湘潭市人才市场,就业后及时办理转档手续;离校就业的毕业生,可将档案寄送至就业单位。具有档案管理权限的事企业单位,由单位接收、管理档案,若没有权限的单位,可由当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负责提供档案管理服务。主动调回原籍的毕业生,无论是否参加工作,都可将档案放回原户籍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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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唐岱

编辑:刘飞越 实习编辑 熊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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