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随着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工作任务日趋繁重、复杂,村民小组长客观上已经成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中的重要力量,其地位和作用就好比“神经末梢”。然而,长期以来,村民小组长的报酬靠村、组集体经济自筹自支,严重影响农村正常工作的开展。
近年来,炎陵县逐年不断地在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村级运转经费由4万元/村提高到了8万元/村,村干部报酬标准由6000元/年提高到了9000元/年,离任村主干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由人均60元/月提高到了人均140元/月。先后共有4名村主干考录为乡镇公务员或乡镇副职领导干部。每年评选“十佳村党支部”和“十佳村干部”,分别奖励10000元和2000元。此次施行村民小组报酬制度,在基层更是掀起热议,小组长们纷纷表示“有了‘工资’,就有了‘压力’,更有了动力”。
据悉,炎陵县现有202个行政村、1441个村民小组。每年县级财政用于1441名村民小组长报酬的资金达72.05万元。
来源:红网
作者:谭立军 冯芳芳
编辑:曾小颖 实习编辑 周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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