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报纸上看到个人房屋出租要纳税。我刚租出去了一套住房,要缴税吗?”老人指着翻开的报纸向王瑛询问。考虑到老人岁数较大,王瑛赶紧把他请进了VIP室。
老人说自己名叫刘从俭,今年81岁。3月,他将自家一套位于河东的闲置住房出租,获得了1100元租金。当天,他翻看本地报纸时,看到了一则关于个人房屋出租需纳税的新闻报道,联想到自己可能需要缴税。于是,他带上这份报纸来到了这里咨询。
得知刘老的疑惑后,王瑛拿出了今年2月市政府出台的《关于加强个人房屋出租征收管理的通知》解释,根据规定,刘老出租的个人房屋需按5%的综合征收率计征房屋出租税,共计55元。
“房产证、房屋出租合同及身份证我都带来了,现在就把税缴了吧。”详细了解了相关政策后,刘老拿出了随身携带的资料,当场表示要足额缴纳税金。
由于高新地税设有免填单服务,在提交了房屋出租合同等相关资料后,刘老顺利上缴了数量不多但诚意十足的一笔税金。“这下我可放心了,不能做逃税、漏税的人。”拿到税票后,刘老心里的石头落了地。
王瑛将这张面值55元的税票复印,放在自己的办公桌上,每天上班时,都会看看它。她说这张税票的金额并不大,但数字背后那一份实实在在的诚信,让她确实感动。
来源:红网
作者:陈姿雯
编辑:刘飞越 实习编辑 熊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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