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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经开区医疗新政 缴存50元可获5万元医疗补助

来源:红网 作者:蒋云侠 谢媛 编辑:曾小颖 实习编辑 周洁 2015-06-10 09:24:52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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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长沙县站6月10日讯(星沙时报记者 蒋云侠 通讯员 谢媛)“卡里突然多了9500多元,当时真不敢相信!”山河智能的员工刘卫国没有想到,当初向工会缴纳的50元医疗互助参加费,如今换回了近5万元的医疗补助金。记者从经开区总工会获悉,园区第一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已累计发放补助金25.6万元,为400人次减轻了医疗负担。
  
  10万元医疗费,自己只出几千元
  
  由于高血压引发心脑血管堵塞,山河智能的员工刘卫国需要进行支架安装手术。今年一月份,刘卫国在湘雅附二医院接受治疗,花费了10万余元。
  
  好在有各种补贴兜底,他承担的费用并不多。他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医保基金支付后,自付金额大概是5.4万元,之后领到市级补助金3.8万元。“剩下自己只需承担1万多元钱。”刘卫国坦言,到了这一步,他已经很满足。
  
  可惊喜还在后头。前不久,当看到工会服务卡里又多了9500多元钱时,刘卫国感到特别意外。这份意外,多亏了区总工会推出的二次医疗互助的新政策。
  
  “最后我就花费了不到一万元钱。”他深有体会地说,这样的惠民政策,对很多像他一样的人来说,无疑是让他们“二次减负”。
  
  据介绍,凡是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持有“芙蓉卡·工会服务卡”的在职职工,都可以在本单位工会统一组织下团体参加互助医疗。互助金为每人每份50元,互助周期为一年。互助计划责任期间内,根据长沙市基本医疗保险认可的住院医疗费用,由个人承担的自付费用可享受互助计划补助金。
  
  如果在一年互助期内患病住院,除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外还可领取医疗补助金,补助金最高可达5万元。
  
  按照市级补助金额25%,进行二次补助
  
  参加医疗互助的职工如果发生了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保险等各种补助结算支付后,个人自付的医疗费用可按分段计算的办法获得医疗互助补助金。
  
  区总工会这次的创新之处在于:参加市医疗互助计划的职工,市总补助金额3000-10000元的,区总工会再补助1000元,市总补助金额在10000元以上的,2014年的规定是一律补助2000元;2015年调整后修改为补助金额在10000元以上的,区总工会按市总互助计划实际补助金额的25%进行二次补助。
  
  但工作人员提醒,对于已经参加的职工,一旦在医疗互助期间产生了符合申报医疗互助补助金的费用,务必在医院或医保部门最终出具医疗费专用收据或结算凭证之日起90天内申请办理。逾期仍未提出申请的,视作放弃享受互助计划补助金。

来源:红网

作者:蒋云侠 谢媛

编辑:曾小颖 实习编辑 周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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