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长沙6月13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张蓉蓉 实习生 李金磊)6月11日,长沙市工商局发布“长沙2015年汽车投诉深度分析”,公布今年上半年汽车投诉,主要集中在合同、质量、售后服务这三大块,其中购买汽车过程中的合同纠纷较为突出。而在2014年消费投诉十大热点中,以小车为主的交通工具投诉是新晋黑马,比2013年提前了一个名次,进入前三。
长沙县工商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主任童旺芝表示,消费者往往在交定金时,容易忽视这个环节,定金单、购车合同都需要看仔细,不要着急签字。
“订金和定金本质上完全不同,如果是订金单,只能视为预付款,而不能作为法律上的担保方式。因此在维权上非常有难度,缴付的订金款估计也只能拿回一部分。如果定金单上有注明相关责任,届时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消费者可向其要求双倍返还定金。”童旺芝表示。
一般4S店会提供格式条款让消费者签字,购车者可以在购车前添加责任条款。比如什么情况可以退、什么情况不能退,什么情况可以赔。交代清楚哪些情况算违约。还要公司盖章。
“购车者一般是与销售员联系,有什么情况也是口头约定,即便购车者有录音证据,但也得经过技术方面的鉴定才能作为证据。因此不如与公司签订协议,或者在格式合同上添加条款,来得有效。”童旺芝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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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蓉蓉 李金磊
编辑:康晓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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