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4月22日下午,辛某与妻子在楼下发生争吵。苏某正好从这里路过,见有人在吵架后,便站在一旁观看。辛某认为苏某是在看他们的笑话,便走向前,抓住苏某的前胸并用力将其推倒在地,导致其左桡骨远端骨折。
经湘潭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苏某所受损伤构成轻伤一级。在家人的劝说下,辛某也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赔偿了苏某各项损失45000元,获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来源:红网
作者:马青松 刘倩
编辑:刘飞越 实习编辑 熊璨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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