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衡阳6月17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刘双 通讯员 赵墨 易晖)“帮我带两句话给我老婆,我找她有事。”“你家的事,我不得管。”蔡强(化名)因拒绝带口信给胡勇(化名)妻子,被砍成重伤。6月17日,衡阳市蒸湘区法院审理了该起故意杀人案,被告人胡勇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胡勇的妻子刘丽(化名)在蔡强经营的饭店里打工。2014年9月17日,胡勇打电话给蔡强,要其给妻子带两句话,但遭到了蔡强的拒绝,称是胡勇的家务事不管。
遭到拒绝后,胡勇恼羞成怒地冲到蔡强店里,两人发生了争吵。胡勇一气之下,冲进厨房拿了把菜刀,砍向蔡强头部。蔡强被砍倒在地后,胡勇继续朝其头部砍了数刀,并随手将菜刀丢在饭店门口的垃圾桶里。
随后,胡勇并未立即离开饭店,而是站在门口观望。经过几分钟的心理斗争后,胡勇再次冲入饭店厨房,又拿了把菜刀去砍蔡强,幸好旁人劝阻并将胡勇扯开。
经鉴定,蔡强的伤势为重伤二级。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胡勇持刀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来源:红网
作者:刘双
编辑:王娉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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