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8年7月,刘少奇(中)在山东茌平县与农村知识青年座谈。
(资料照片) 通讯员 摄
在生活上,刘少奇对自己和家人都是低标准。
1952年以前,刘少奇住的是一幢旧式房子,共有3间,一间是办公室,一间是会客室,一间是卧室,因年久失修,都已十分破旧。后来,管理部门给刘少奇调了好一点的房子,但他的办公室仍然简单:一张办公桌、一对沙发、一把藤椅,没有地毯,更看不到什么可供欣赏的摆设。西墙有4个大窗户,虽然方便了采光,但夏天午后的太阳晒进来令人苦不堪言,刘少奇常常是穿一件背心还汗流浃背;冬天西北风从窗缝嗖嗖钻进来,成天穿着棉鞋还觉得寒气逼人。
有一天,管理员看到刘少奇办公室和楼道走廊的地板比较滑,走路容易跌倒,于是趁他到外地出差,就在办公室外的走廊里铺了一条地毯。刘少奇回来后很不高兴,立即要撤掉。身边的工作人员解释说,这是为了安全,不是讲排场。刘少奇说:“不管是不是讲排扬,反正用这个太浪费,太贵。”管理人员只好换上了橡胶垫条。刘少奇走上去试了试,说:“这个好,这个东西便宜,结实又耐用,走路也不滑,铺这个就行了。”
刘少奇经常工作到凌晨,有时甚至通宵达旦。为了不影响厨师休息,晚上那顿饭就由夫人王光美去做。这顿饭非常简单,只要厨师中午多做一点,晚上把剩下的饭菜往小锅一倒,来个一锅烩就行,王光美因此有了“烩饭厨师”的雅称。实在没有剩饭菜,就吃点面包蘸鱼子酱。厨师不忍心,几次提出晚上给他做点夜餐,刘少奇总是温和地拒绝:“夜里反正我吃得不多,有点东西填填,不觉得饿,就行了。你们白天工作很辛苦,晚上应该好好休息,恢复恢复体力,不应该打扰你们。”
工作人员觉得,刘少奇夫妇经常通宵工作,秘书和卫士加班都有夜班加餐费,刘少奇夫妇也应该有。1962年,工作人员背着刘少奇夫妇给他们申请了夜班加餐费,每人每天5毛钱,悄悄地加进伙食里。虽然只有5角钱,一段时间后还是被刘少奇发现了。他叫王光美去查伙食账,一查才发现,他俩每月的伙食费里多了30元。
“这怎么行!”刘少奇立即召集身边的工作人员追查钱的来源,工作人员只好道出原委。他严肃认真地说:“我向来有通宵工作的习惯,人一天就吃三顿饭,无论是白天工作还是晚上工作,横竖就这三顿饭,要什么夜班加餐费?马上给公家退回去!”
身边的工作人员不敢怠慢,算了一下,共领了两年多的补助,需退还公家1020元钱。这笔钱从刘少奇家每月生活费中扣除。此后两年多,刘家的生活费从每月150元降为120元。
扣还这笔钱后,家庭开支更显紧张,但刘少奇心里反而踏实,他坦荡地说:“一个人每天就是吃三顿饭嘛,我白天吃也好,夜里吃也好,反正是三顿,何必再给国家添负担呢?”
(通讯员 朱习文 洪一文 湖南日报记者 孙敏坚 整理)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朱习文 洪一文
编辑:王娉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