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娄底6月23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刘双 实习生 杨卓 通讯员 罗珊珊)20岁生日当晚开房与朋友一起吸毒,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6月23日,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通报了被告人李虎(化名)容留他人吸毒一案,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李虎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1千元。
3月19日,是李虎20岁的生日。当晚,李虎自己花钱购买了冰毒、麻古以及一些吸毒工具,并在娄底某酒店开了一个房间,和几个朋友一起在房间内吸食毒品。
在吸食过程中,李虎和其朋友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虎容留他人在其所开的宾馆房间内吸食毒品,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之规定,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鉴于被告人李虎到案后,能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可以从轻处理。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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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双
编辑:王娉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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