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会在湘潭县开了一家药店,平时生意还不错。一天,一名自称某企业“医药代表”的人来到店里,拿出几个空药瓶子向钟会推销,称“这药利润很高”。
见有利可图,钟会答应了。期间,他从对方手中以每瓶9元的价格购买了一批药品,以每瓶16元的价格售出,从中牟利5000余元。
好景不长,没多久,药监执法人员就根据群众举报,来到钟会的药店检查。
经查证,这些药品存在伪造药品批准文号的情况,未经批准生产,应认定为假药。钟会因销售假药罪被起诉到法院。考虑到他在案后积极退赃,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最终判处他拘役45天,并处罚金5000元。
来源:红网
作者:李涛
编辑:刘飞越 实习编辑 熊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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